復審
發布日期:2019-05-14 01:00:11瀏覽次數:162
(一)復審要求: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有效期屆滿的1個月以前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(戶口或者居住證)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,并提交下列資料:
1.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》(1份);
2.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》(原件)。
(二)復審作業人員條件:
1.年齡不超過65周歲;
2.持證期間,無違章作業、未發生責任事故;
3.持證期間,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》的聘用記錄中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連續中斷未超過1年。
特別提醒:無證上崗的作業人員往往只憑經驗和膽量,并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操作規范,極易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。
從事特種設備作業,必須持證上崗!